石门县举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培训班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石门县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9月27-28日,石门县司法局在石门县委党校召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并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县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专题培训班。

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
会议由石门县政府党组成员、优化办主任张琪主持。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树国出席开班仪式并发表讲话,县纪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组长龚玉军,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及各乡镇(街道、区)、县直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专干共160余人参会。

课堂现场
张树国指出,举办本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动石门县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筑牢“法律至上”和“执法为民”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实施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要把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水平。深入总结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建设成效,进一步坚定工作决心和信心,为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培训班邀请常德市委党校副教授陈小民给大家讲授了《治理转型与依法行政执法》,石门县司法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就《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解读》、《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法基本原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解读》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进行讲授。石门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对这次培训学习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如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希望。
通过本次培训,增强了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升了他们行政执法的能力,执法方法,执法技巧,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