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9月27日,津市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津市市司法局《关于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等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副主任李亚林、胡湘萍、邓开泉、蒋勇林、雷志华出席会议。
会上,津市市司法局局长龚龙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9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自2019年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以来,全市大多数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均明显提升,执法程序日趋完善、执法审核机制日趋健全,执法办案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陈群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林先后对报告进行了评议发言,李亚林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障力度,加强督导协调力度,全力推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我市各政执法单位落实落细落地。
津市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戴志刚,市市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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