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完成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更新
9月9日,石门县司法局对夹山司法所和宝峰司法所的标识标牌更新结束,标志着该县对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更新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下发《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的通知》,有效落实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全面启动司法所外观涂装和标识规范工作,石门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对全县乡镇(街道)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进行规范统一。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每日工作去向、工作时间等内容全部上墙公开,方便群众。
石门县司法局维新司法所
石门县司法局磨市司法所
据悉,近几年来,石门县司法局对缺少电脑、打印机、空调、档案柜等办公设施的进行配置,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维修和改造,加大了经费投入的保障力度。
在磨市司法所施工
2017年投入经费35万元,2018年投入经费65万元,2019年已投入55万元,2020年投入15万元。其中:配置电脑21台,打印机21台,高拍仪21台,执法记录仪21台,电子手铐16块。给司法所安装空调15台,热水器3台,防盗网5个,防盗门12个。对新铺、宝峰、磨市、所街、新铺等5个司法所部分漏雨损坏墙面、地板砖等进行了维修,对蒙泉、楚江、白云、维新、子良、所街、夹山7个司法所进行全面改造、粉刷、装修。根据工作需要,对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为司法所统一制作了制度、标识、门牌、人民调解卷宗封面等,内部设置和内务做到了统一规范,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在去年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进行了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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