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验收组到汉寿县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8月26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刘沅媛、曹为和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检查组一行到汉寿县罐头嘴镇福兴村开展全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检查验收工作。罐头嘴镇党委书记杨友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黄跃辉陪同检查。

检查现场
验收组详细了解福兴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创建总体情况,听取罐头嘴镇党委书记杨友明关于创建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福兴村社区法治宣传栏、法律书屋、“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人民调解室、法治讲堂、党务政务公开栏等相关硬件设施,逐项查阅了相关资料。

座谈了解情况
验收组对福兴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和村民自治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验收组要求,要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基层民主管理,注重法治创建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管理,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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