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正式迁入县政务中心办公
8月1日上午,石门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在石门县新建的市民之家—县政务中心二楼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挂牌办公。此举标志着该县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使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真正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据悉,石门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7年1月11日,由县妇联、司法局和民政局共同组建。聘请律师、退休干部等相关人员为专职调解员具体负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3年多以来,该调委会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优势,调处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累计接待当事人6731人次,调解后离婚的3587对,使1051个家庭重新和好,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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