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宝峰司法所:婚姻非儿戏 调解化僵局
法国作家巴法利·尼克斯曾经说过“婚姻是一本书,第一章写的是诗篇,而其余则是平淡的散文。” 7月29日,石门县宝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挽救了一个小生命,维护了一个小家庭。
虞某与的田某于2019年农历腊月经人介绍相识,两名未婚青年一见钟情,于2020年农历正月初二确定恋爱关系。相识相恋后,两人关系进步飞快,互相认准了彼此,再考虑到双方年龄都不小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10日在石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喜结良缘,此时田某已怀有二个多月身孕,双喜临门,仿佛未来一家三口美满甜蜜的日子已经在望。7月16日,在双方父母的共同操持下,虞某与田某在家中摆了酒席,邀请亲戚朋友见证他们的幸福。可万万没想到,就在婚礼当天,田某与虞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田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向虞某提出了离婚以及将已经6个多月大小腹中胎儿进行引产的要求,在双方父母的推波助澜下,两人矛盾升级,越闹越僵。
石门县宝峰司法所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委派周晓波主持调解。通过向社区调解员及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田某今年37岁,系二婚。虞某今年33岁,家庭条件不好,近来到本地某企业找到了一份较稳定的工作。周晓波意识到如果不能解开田某与虞某之间的矛盾,解开他们心结,很可能一个无辜的小生命无缘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一个来之不易的家庭又将面临破碎。想到这些,周晓波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桩婚姻家庭纠纷圆满化解。在调解会上,虞某和田某情绪激动,针锋相对,田某首先提出自己咨询了医生,胎儿太大引产可能引发大出血,不同意引产,要求虞某给补偿。虞某坚决要离婚并对胎儿进行引产。周晓波劝说双方冷静下来和气解决此事。首先,周晓波对田某说到:“婚姻本就是且行且珍惜,已经经过一次失败婚姻的你应该要悟出其中的道理,学不会包容和珍惜,也就无法收获家庭的幸福”。其次,周晓波向虞某及其亲属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再次,周晓波一眼看出该纠纷如果要圆满化解首先就是要做好双方父母的工作,周晓波结合现在社会常见的“争姓”、“婆媳问题”等导致离婚的现象阐明父母对子女关系的影响,子女的婚姻做父母的不能干涉太多,以为子女撑腰为由破坏子女双方夫妻感情,将本就不稳固的小家庭搅的分崩离析,父母要以子女的幸福为出发点,不能本末倒置因一己之私,名为为子女好,实际行破坏子女婚姻之事。听了周晓波的一段话,本来情绪激动毫不让步的田某父亲沉默了下来。周晓波趁热打铁,从事理,人情,法律等角度对他们这桩婚姻纠纷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语重心长的劝解,很快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双方互相表态要好好承担家庭的责任,共同抚养小孩成长,一场婚姻闹剧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婚姻是夫妻对未来承诺,是家庭的责任,是互相的尊重,婚姻非儿戏,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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