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米巷道警情多 司法巧妙解纠纷
2020年7月29日,石门县楚江司法所应楚江派出所邀请,调处了一起辖区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
楚江司法所副所长徐连武接受指派,到位于石门澧水一桥北桥头纠纷当事人的家里和经营店里,调查相关情况。通过询问纠纷当事人雷某和袁某、实地查看、查阅文书等方式,弄清了纠纷基本情况。经调查,雷某是临澧县新安镇人,于11年前到石门县城经营格力电器,其两个门面位于澧阳大道北侧,两门面之间有一条约2米宽巷道,该巷道是里面20户居民的必经通道。袁某是这20户居民之一,且袁某的住房是他和别人于1999年合作修建的小产权房。双方近年来由于车辆载货通行问题多次发生纠纷,派出所曾多次出警处置。近期双方矛盾愈发尖锐,时常发生口角,袁某经常阻止雷某在房前空坪里晒衣物,并有故意弄脏衣物的行为。为此,楚江派出所民警于7月24日到袁某家里调查情况,袁某妻子李某不仅拒绝配合,还辱骂、推扯民警。处警民警依法强制传唤李某至楚江派出所,后李某以楚江派出所强制传唤不当,向县公安局投诉。
当天下午,徐连武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楚江司法所调解,并邀请观山社区民警和治调主任共同参与调解。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分别表明诉求和事实理由。袁某一方强烈要求对方今后不能在其房前空坪里晒衣物,并不得妨碍巷道通行。理由是雷某不是上述20户业主之一,又没有居住在此,因此雷某对空坪没有使用权,且巷道是公用通道,雷某无权干涉他人通行。雷某一方则表示今后要坚持在空坪里晒衣物,理由是该空坪使用权不是袁某个人享有,而是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并表示巷道虽然是公用的,但在通行时也不能损害他人利益。
徐连武分析,双方争议的焦点无非就是巷道的通行权和晒坪的使用权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双方各有过错。袁某雇用低速载货汽车通过巷道时,擦坏雷某经营店面墙壁和管线是难免的,但雷某由此大发雷霆、恶语相向的行为存在过错。另外,袁某对空坪不享有完全使用权,因此弄脏袁某所晒衣物的行为具有过错。双方当事人对徐连武的分析表示认可。“既然双方都有过错,就要对自己的过错负责。”徐连武趁热打铁说道:“因为雷某过错在先,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矛盾,所以应先承认自己的错误,向对方说声对不起,请对方谅解。”雷某稍做思索便诚恳表示:“刚才徐所长说得对,我以前当过兵,年轻气盛,遇事不冷静,爱冲动,确实得罪了袁大哥。今天我当着大家的面,对你真诚道歉,期望你谅解,并今后搞好邻居关系,不妨碍你通行。”袁某感受到雷某真心道歉的态度,也表态说:“我们两家本无冤仇,造成不和,我也有责任。以前的矛盾,今天就一笔勾销,互不追究;今后我们要遇事冷静,搞好关系,不干涉你临时使用空坪。”袁某和雷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握手言和。
邻居合则两利,斗则俱伤。至此,这起因巷道通行引起的邻里纠纷,经过司法所认真努力,巧妙施策,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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