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漏水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究竟是什么矛盾,让原本和睦相处的邻居起了纠纷呢?
7月2日下午,津市市三洲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青钰宗接到辖区居民杨某电话称:其与邻居祝某因阳台漏水发生了矛盾纠纷,接到电话后,调解员青钰宗、刘艳玲立即赶往现场介入调解。
调解现场
经了解,居民杨某家的阳台上出现了漏水现象,加上近来阴雨天气偏多更是导致墙体出现了长霉、墙皮脱落等问题。而楼上祝某家的洗衣机刚好摆放在阳台上,故杨某一口咬定是祝某家未做好阳台防水,导致洗衣机排水时渗漏到了自家阳台,因此祝某一定要给其一个“说法”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可祝某认为自家的防水绝对没有问题,不存在赔偿杨某的损失。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
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恶化,调解员青钰宗、刘艳玲认为当前最要紧的便是分开杨祝两人,分别沟通劝解。通过沟通:祝某同意让检测师进门检测,若真是自家防水层未做好导致杨某家阳台漏水,其愿意通过调解向杨某进行赔偿;杨某也承诺若是其他原因造成自家阳台漏水,其定诚心实意向祝某赔礼道歉。
事件现场
经检测师检测,确系杨某家阳台漏水是因祝某家阳台防水层未做好,洗衣机排水造成的。
7月3日,调解员青钰宗、刘艳玲组织杨某与祝某二人进行第一次调解。调解过程中杨某提出:1、祝某负责重装其阳台的防水层;2、检测的相关费用也由祝某承担;3、祝某另赔偿自己财物损失1500元。祝某听完杨某的想法后道:1、检测费两家各出一半;2、杨某还想另赔1500?那是白日做梦,自己最多出500元,能接受就继续调解签协议,不接受她也不奉陪了。
因双方就赔偿金额差距太大,加之二人情绪又有失控之势,调解员为避免双方发生争吵或者肢体冲突,终止了第一次调解。
7月6日,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最开始杨某的态度还是如第一次那般坚决,声称自己就是要那么多赔偿没有商量的余地;而祝某认为杨某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不愿再调解并试图起身离开调解庭。
正当调解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时,杨某的丈夫赵某赶到了调解庭声称:“杨某就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其是觉得祝某的态度不端正,所以才会声称要1500元的赔偿款,挫挫祝某的“锐气”。”找到了症结所在,调解员趁热打铁,劝双方各退一步,重拾邻里情。
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祝某负责重装阳台的防水层并自行承担检测费,经检测不漏水后再使用洗衣机;2、此次检测的相关费用由杨祝两家各自承担一半;3、杨某家的阳台装修由杨某自己负责;4、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握手言和。
俗话说“百姓事无小事,小事不管惹大祸”,虽然这只是一起邻里间的漏水纠纷,但若不及时圆满解决,就会是个“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做为一名调解员本着真诚为民的初心,通过情理法三个角度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最终促使这起纠纷圆满解决,两家和好如初。这是真正的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最好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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