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意外身亡 调解达成共识
6月5日,石门县皂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因拆房引起意外死亡导致的纠纷。
2020年6月3日下午,石门县皂市镇某村村委会安排本村村民陈某拆除本村5组一闲置土坯房,并就房屋拆除安全问题向陈某进行了口头交代和强调。6月4日上午7时许,陈某自行组织死者陈某某(本村5组村民,系陈某堂兄,现年68岁)、杨某共同参与房屋拆除。8时许,该村两名村干部到拆除现场查看,同时当面向陈某等三人就房屋拆除安全问题再次进行了强调,死者陈某某本人也佩戴了安全头盔。10时许,因墙体突然倒塌,站在墙下的陈某某被墙体砸伤,后经石门县人民医院抢救医治无效,于同日13时56分宣布死亡。
6月4日14时许,皂市司法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走访了解死者的家庭成员及生活现状,对事故在场人进行了调查,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在充分预估事件后续处理的难点和突破点后,随即组织死者家属及陈某召开协调会。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60万元赔偿要求,吕所长当即阐明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指出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死者家属闻言一度情绪失控,调解过程几度中止。随后,吕所长将陈某和死者家属分开进行背对背做工作,避免了面对面冲突。6月5日凌晨3时许,在法理和情理的死者家属终于表态同意让步。调解过程见到转机。6月5日上午,司法所再次组织村委会与死者陈某某近亲属、拆除组织者陈某进行协商,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协议最终由该村村委会给付死者家属补偿款12万元,死者近亲属表示放弃其他所有追诉权利。当日19时左右村委会、陈某某亲属、陈某签订三方书面协议,现场给付死者女儿现金10.7万元(已扣除垫付医疗费及部分丧葬费)。
6月6日上午,死者陈某某出殡安葬,一起因拆房引起意外死亡导致的纠纷得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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