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丹阳司法所成功化解失火纠纷
4月18日,武陵区司法局丹阳司法所受理一起因失火引发的房屋财产损失纠纷。
纠纷简要情况:当事人李某于2017年4月26日租住房主邓某紫桥松园小区一房屋,2020年4月6日因李某妻子过失起火,经消防调查鉴定起火原因为电烤炉长时间开启导致,火灾造成房主邓某房屋严重损失外,还造成楼上楼下共八户邻居家不同程度损失。火灾后李某未及时处理此事,受灾的八户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随即向紫桥社区、丹阳街道办事处、丹阳司法所求助,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火灾造成的损失。
武陵区丹阳司法所接受当事人邓某及邻居的调解申请后,主动上门联系当事人李某,先后经过十几次调查走访、实地取证,针对每户受损情况的不同,拿出了每户具体的赔偿方案,依据此赔偿方案进行调解,开始李某不同意,经司法所的同志多次上门普及法律,告知后果,同时沟通协调其他受灾居民,最终历时20多天的调解,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完成调解工作,并形成卷宗存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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