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移植“枫桥经验” 创新“三二一”调解模式
2017年,津市市白衣司法所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多方力量,探索推出了“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完善了镇级以下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拓宽了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调解成功率,为创建“无上访村(社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白衣镇村两级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6起,在初级调解中化解的80起,通过镇村联调化解的46起。白衣司法所更是承担起全镇的积案化解的重任,做到全镇无信访积案,无一例到常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2020年,为积极打造津市市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津市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广了白衣镇的“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模式。
以村居为单位,对于群众第一次调解诉求,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由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主任牵头组织第一次初级调解。在调解主任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后,本着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由村(社区)书记牵头组织第二次初级调解;如果第二次初级调解还不能解决问题,则由镇包村(社区)干部牵头组织第三次初级调解。每一次初级调解皆在《矛盾纠纷调解记录本》上记录调解结果且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等逐一在调解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二、镇村协同,两次深调化纠纷
对于三次初级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凭三次初级调解记录将矛盾纠纷移送司法所,由司法所进行第一次深入调解。司法所根据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记录和案情线索,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取证,依法提出第一次深入调解意见。
对于涉及部门过多,司法所无法单独调处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提出调解方案,送党委政府的相关领导批准,由政法书记牵头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及相关站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第二次深入调解,力求将矛盾纠纷在此次调解中解决。
三、实时跟进,一次访问暖民心
对于经过调解的矛盾纠纷,不论化解与否,司法所都会组织一次回访(陪访),以听取群众意见,融洽干群关系,温暖百姓身心。
三次初级调解与二次深入调解中,若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由司法所就矛盾纠纷调解满意度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回访。一方面有益于改善调解工作中的不足,另一方面督促调解结果落实,确保协议履行率稳步提升。
针对五次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分类梳理后,交办相关站所,安排专人负责陪同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咨询陪访一次,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直至案结事了。
司法所争取在回访中巩固调解成果,在陪访中增进沟通理解,形成村、镇、市三级调解合力的同时也培育法、理、情相得益彰的社会治理效果。
四、转变方式,提高调解能力
一是为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司法所把指导调解工作与管理调解员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津市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对调解员调处纠纷实行案件补贴。调解员们运用“三二一”调解模式办结简易纠纷每件补20元,一般纠纷每件补100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200元,重大纠纷每件补500元,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通过抽查、回访、阅卷宗等方式进行考核兑现;
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调解员实行计分制考核。考核成绩分为四个档次: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以此类推。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调解员由市司法局颁发金牌调解员证书,被评为不合格的调解员予以辞退;
三是为促使调解员相互探讨调解实践经验、共同学习“三二一”调解模式、不断反思调解工作中的问题,司法所调阅抽查记录本实行了矛盾纠纷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培训、一月一通报制度,评选最佳案例,组织调解员、信息员、网格员、干部传阅学习。通过目标捆绑、工作联动、结对互动,既增强了调解员、信息员、网格员、干部矛盾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做到了点评工作、分享经验、提升技能、部署任务的精细化,形成了自己的地方特色,样板效应,用实践行动继承和发展了“枫桥经验”。
“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在津市市经过三年的运行,每次矛盾纠纷调解均记录在案、有迹可寻,帮助矛盾调解员追本溯源,对整个事件能快速获得更全面、更客观、更准确地认识,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记录各方佐证签字,确保了调解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日后单方说辞,无以为证的局面,减少调解中的阻力;事后及时回访进一步稳固化解成果,积极参与陪访更是有利于信息搜集和事态掌控,减少越级信访压力,确保了辖区内的平安稳定。正所谓:
三级联调齐合作,逐级调解真不错;
三番五次上门聊,一次回访省不了;
各级调解留记录,提高效率少跑路;
基层调解做得好,大事小事都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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