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起冲突 司法所巧解终化解
随着疫情好转,农村生产经营开始全面步入正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纠纷矛盾也明显增多。近日,汉寿县洲口镇就发生了一起因养殖生产经营的纠纷,在镇司法所的介入下,纠纷得到了迅速化解,有力推动了全县农业复工复产。
3月20日,汉寿县洲口司法所接到洲口镇东风村治调主任的反映,该村发生一起养殖生产经营纠纷,村委难以调解,特请求司法所介入处理。洲口司法所长李长玖与村干治调主任程金君赶到纠纷事发养殖地,了解到该村四组的梅某槐饲养的几百只谷鸭因养殖管理不善,跑到了该村七组的王某福的稻虾养殖池塘,给王某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双方发生矛盾,特别是对虾苗的损失赔偿的问题争论不休。
了解到双方争论焦点后,司法所长李长玖与双方养殖经营者耐心的沟通起来,通过说事实,摆道理,讲法律,养殖谷鸭的梅某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养殖稻虾的王某福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寻求合理处理,不会得理不饶人。眼看双方当事人都做出了让步,但如何核定损失,成了调解的一道难题。司法所长与治调主任商议后,巧妙提出了将难以核算损失的稻虾养殖池塘经营权予以转包,来促进化解。
司法所长李长玖趁热打铁,在反复沟通下,王某福愿意将2020年的稻虾养殖池塘经营权转包给梅某槐,并于当日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疫情期间农业养殖生产经营纠纷得到了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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