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政府网上应诉第一案准时开庭
“不能因为疫情,耽误了群众合法权益!”3月25日,澧县人民政府通过网络积极“出庭”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关于田某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此案是澧县政府首次参与以互联网方式进行庭审的应诉案件,也是今年参加的第一起应诉案件。
庭审现场
2019年9月初,田某向梦溪镇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书面公开其曾承包鱼塘的转让协议书。因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田某向澧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认为,该协议书不属于镇政府制作或保存的信息,但未依法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决定责令镇政府依法履职,并驳回田某其它复议请求。田某不服,随即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现场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居住在北京的田某不方便赶回出庭,决定通过网络进行审理。面对新方式,澧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布置安排,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3月25日下午3时,在县公安局网络会议室内,分管司法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世杰以及委托代理人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段碧波、湖南中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一飞提前到位,按时出庭,认真答辩,为这起涉及北京、常德、澧县三地的诉讼案的及时审理画上一个圆满句号,也让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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