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雷锋精神发芽了 ——石门县司法局开展“远学雷锋•近学田工”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为纪念学习雷锋精神57周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擦亮“远学雷锋·近学田工”志愿服务品牌,石门县司法局日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守并传承着雷锋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率作用,积极响应县文明办、团县委“远学雷锋·近学田工”志愿服务号召,石门县司法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力投入,在防控一线凝聚起一股温暖的“战疫”力量。“您好,不好意思,为防范疫情,请您配合我们做好体温测量并进行出入登记,谢谢!”这是石门县司法局志愿者们自疫情爆发以来每天都要做的工作。他们化身为“守门员”,每天早上7点便配合社区到古樟路志愿服务站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日常登记、向过往群众普及防疫知识、并及时提醒群众出门佩戴口罩。万众一心、共克时艰,他们的一次宣传,一声暖心提示,为周边的群众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疫墙”,他们用自己的切实行动为防疫奉献一己之力!

(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助力复工复产志愿服务
疫情防控是第一要务,企业复工是当务之急。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石门县司法局成立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导小组,建立由18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惠企法律顾问团,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生产的法律服务实施细则》,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帮助和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5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法律顾问企业22家,提出建议12条,帮助解决复工难题4个,解答法律咨询65条。此外,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担任联络组组长,选派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朱涛担任驻企联络员,帮助联系企业石门县三板石膏制品厂做好复工复产,为企业的生产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关爱弱势群体志愿服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3月12日,石门县司法局一月一次的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如期召开,随后,局机关全体帮扶责任人分两批深入扶贫点太平镇茶园村、罗坪乡蓝公田村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他们在扶贫路上挥洒着汗水,每到一户都细细询问贫困群众近期生产生活状况,查看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政策落实情况,向他们传递党的方针政策,宣讲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为其打扫屋内外卫生、下地干农活,送去米、油、口罩等生活防疫物资,并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坚定信心脱贫奔小康。自年后复工以来,局机关全体帮扶责任人先后4次前往帮扶一线,看望慰问贫困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呼他们为“最可爱的人”。

(看望慰问贫困群众)
爱心捐款献血志愿服务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石门县司法局发出爱心倡议,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同志要率先垂范,主动投入到捐款、捐物、献血活动中。爱心倡议书一经发出,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行动、争献爱心,短时间内共筹集善款近万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唐梅菊用“特殊党费”为贫困村捐助酒精、口罩若干。2月28日上午,石门县司法局12名献血志愿者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同志的带领下,到宝峰欣城旁爱心献血屋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此次活动成功献血3600毫升。这是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吴国华第九次参加义务献血,这一次她献了300毫升,累计献血2700毫升。她说:“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是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生命离不开血液,特殊时期,希望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爱心捐款捐物献血)
参加义务植树志愿服务
春暖花开,绿回大地。为进一步弘扬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文明新风,在“3.12”植树节到来之际,石门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志愿者到二都街道双龙社区开展“同植党建先锋林,共护生态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两三人自由成组,挖坑、扶苗、填土、敲实…分工明确、有条不紊,活动中,大家热情高涨、积极踊跃,种下了一株又一株树苗。

(党员植树志愿服务)
种植好先锋树后,党员志愿者开始树木认养活动,悬挂树木认养牌,传递绿色正能量,希望带动更多的人爱林护林,加入到爱护环境、保护大自然的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投身于城乡造林绿化工作中,守护生态平衡,争做绿色文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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