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有序,聚散有礼
1月13日早晨,武陵区丹州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正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一位冒着寒风、急急忙忙的中年妇女从门外走进了司法所,“哪一位是司法所长?请你帮帮我”,工作人员赶紧接待并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该女子姓黄,为丹洲乡本地人,现经营一家小卖部。于2008年在广东务工时认识了前夫全某(沅陵县人)。彼时两人都已是离异家庭,并育有子女。两人于2008年底登记结为合法夫妻,十余年来两人齐心合力,互相支持,共同奋斗,在本地共同修建了一栋四层楼的房屋,日子过得还算美满。可惜由于全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夫妻二人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在2019年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婚后的房子归女方黄某所有,如果房屋拆迁则由黄某向全某补偿14万元现金。
当天,黄某也来到了司法所。经过沟通,原来正是因为协议书上14万元补偿问题,两人在办理好离婚手续后全某又反悔了,认为“自己既然房子都让出去了,应该要更多地补偿”。双方因为协议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曾发生多次口头冲突。同时,黄某告知因家中女儿刚上高中,担心该事会影响到孩子的学习生活,于是来到司法所进行求助。
针对该事件,工作人员先逐一耐心地倾听了双方的意见,待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针对双方的争议点给出了三套方案,并一一进行解释说明。最终双方放下成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十余年的婚姻最终得以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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