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评查比质量 分类奖补促提高——石门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卷宗大评查活动
近日,石门县人民调解卷宗“以奖代补”资金已通过农商银行打卡发放到每个调解员手中。
根据《人民调解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开展人民调解卷宗大评查活动,对司法所“一案一卷”情况进行专门督查和考核。对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案件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代补”范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调解的案件,共有194名人民调解员上交卷宗1725件,口头协议书1679份。“以奖代补”标准:口头协议每件20元;一般矛盾纠纷每件100元;疑难矛盾纠纷每件300元;重大矛盾纠纷每件500元。通过乡镇财税信息网络委托银行上卡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15680元。
通过每年的卷宗评查,对提高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调解案件的办理质量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村(居)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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