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
11月15日下午,石门县司法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财政局党组成员师建同志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宣讲。县司法局在家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服务机构党员、老年支部党员代表参加了学习。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封妮同志主持会议。
石门县司法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现场
师建同志以《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为宣讲主题,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及深刻影响、我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本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政策规定解读、当前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任务、继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五个方面,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典型案例,系统地阐述了中央、省委、市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宣讲全程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封妮同志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以此次大宣讲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当前工作落实落细:一是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各股室,尤其是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要紧扣会议主题,做好会议精神传达,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分析当前自身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工作整改落实;二是要抓好主题教育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各股室、法律服务机构要配合局政工室(主题教育办公室),认真学习领会下发的有关主题教育的文件、通知、规定,对照要求,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三是要抓好当前工作的升温提速。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查找出当前自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提高,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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