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11月11日,武陵区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推进会,会议传达了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对武陵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于11月底前完成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基础工作,从12月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武陵分局局长陈有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该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就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等7个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安排布置,确保年底前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该区全面推行实施。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把握全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要端正态度,转变观念,提高推行工作的自觉性。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是行政执法的内部管理规范,是行政执法单位自增义务、自加“紧箍”的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精心组织、凝神聚力,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抓落实、抓到位,奋力开创武陵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会前,常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宏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题进行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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