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开展人民调解培训 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12月18日,武陵区司法局在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邀请常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科长徐智、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艾军、天迪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晓邦为培训会主讲。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警司联调员以及各社区(村)的治调主任,共计181人参加培训。

调解培训班
培训会上,徐智结合“枫桥经验”的主要做法,引用实际案例,围绕《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从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条件、纠纷受理的归属和管辖、调解案卷的规范制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艾军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如何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切入点,强调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无理要求,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邹晓邦主要从婚姻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谈起,就如何预防化解婚姻矛盾纠纷、涉及婚姻家庭诉讼案例、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等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讲解。培训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彭飞就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强调要学以致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此次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参会调解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及讲解贴切,操作运用性强,对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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