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只为孩子健康成长
9月10日, 津市市嘉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孩子抚养引起的矛盾纠纷。
郑某与李某原系两夫妻,婚后生育二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性格不合,夫妻常为家务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于2019年登记离婚。最近双方为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矛盾纠纷,遂来到嘉山司法所寻求解决。
针对郑某和李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有利于两个孩子健康成长出发,首先对双方进行了调和,但双方均认为无法再和好。针对上述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只好从两个孩子的成长环境和增进亲情关系出发对郑某和李某进行了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孩子暂时由郑某一起抚养,李某每月给付孩子2000元生活费,孩子今后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李某和郑某共同承担,李某定期探望两个孩子以此增进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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