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顺利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9月12日上午,鼎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局为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送达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特赦裁定书,并进行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自特赦工作开展以来,鼎城区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全区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对特赦条件、范围充分知晓。通过区、镇(街道)两级逐一排查、档案查阅、专网查询、政策宣讲、社区服刑人员个人填报等形式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多渠道确定特赦条件符合人员,坚决不漏报,不错报。通过严格、细致的筛选,对全区确定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特赦建议后,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中院予以审理。市中院作出特赦裁定,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特赦。至此,鼎城区司法局顺利完成了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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