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五星红旗的尊严——石门县司法局开展“精准普法进乡镇”之《国旗法》宣讲活动
近段时间,香港出现多起暴徒侮辱焚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事件,如9月2日,新闻媒体曝出有暴徒爬上旗杆拆除国旗,将国旗放入垃圾筒,之后再拿出让多人践踏。其后,这些暴徒甚至还将国旗点火焚烧。这些不法行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违背,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与国徽条例》,公然冒犯国家、民族尊严,肆意践踏“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极大地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感情,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中国同胞对此无不感到满腔怒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该尊重和爱护国旗。为迅速落实石门县委副书记、县长郭碧勋同志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国旗法》宣讲的指示,同时为进一步加深基层干部群众对国旗和《国旗法》的了解,提高保护国旗、敬畏宪法的意识,县司法局将《国旗法》的宣讲列入了今年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县普法讲师团的各位成员将带着《国旗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行集中宣讲。
9月11日上午,石门县司法局组织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在太平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开展“精准普法进乡镇”之《国旗法》宣讲活动,全镇100余名干部群众参与了此次活动。石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希翼同志从国旗的象征、五星红旗的寓意、国旗的规格、国旗图案、奏国歌形式、升降旗仪式意义、升降旗规定、原则等多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国旗法》有关知识,他还结合当前香港形势,教育大家要尊重和爱护国旗,自觉抵制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行为,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并引用案例,结合《刑法》以及《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阐述了我国司法机关是如何依法打击侮辱国旗的违法行为。通过本次学习,太平镇干部群众对《国旗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大家会后讨论时义愤填膺地对香港暴徒污损国旗行为予以谴责,并纷纷表示今后将尊重国旗,爱护国旗,对不正确使用国旗的行为主动进行劝阻,自觉维护国旗尊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