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大力促进“四项制度”落地生根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以下统称“四项制度”),根据国办发【2018】118号、湘政办发【2019】23号、常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的规定,津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在前期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于9月4日下午召开了“四项制度”工作部署会议。
“四项制度”工作部署会议现场
会上,津市市司法局副局长颜甲丙宣读了“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工作任务分四部分,一是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责任;四是说明理由制度的使用范围、说明理由的标准及内容、说明理由制度执行的监督。2.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津市市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3.落实考评检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并细化了考评要求,严格按照量化分数进行评分,保证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津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龙强调:1.关于“四项制度”工作的开展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工作目标是要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称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3.联合检查小组进行考评时,考评人员务必保持公正做派,严格执行考评分数机制,不得出现走过场、人情分的情况。禁止考评人员趁此机会对执法单位进行吃、拿、卡、要的行为,不得接受执法单位吃饭宴请,虚报谎报考核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针对于工作开展不理想的单位要实行“回头看”,督促其脚踏实地将“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下一步,津市市司法局成立的联合检查组拟定于9月中旬面向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将开展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力争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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