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近些年来,石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武陵山片区经济强县”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阶段普法规划,扎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石门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逐步形成,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落实有保障
成立以石门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先后印发了《石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出台了《石门县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石门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县各单位也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了组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层层有组织,事事有人抓,项项必达标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宣传平台,法治观念入人心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通过法治讲座、普法考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充分利用如法网学法平台,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列入全县综治考评内容,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普及面更加广泛,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巡回宣讲、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脱贫攻坚司法伴你行”、“司法公正常德行”系列活动,开展“五个一”法治宣传。组织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乡镇、街道有针对性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鼓励全县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竞赛、“党内法规知识”学习竞赛。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途径,通过青少年法律知识抢答赛、法治征文大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最美守法少年”评比、“小手牵大手,共做守法人”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局面。依托各类网络新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打造《法治石门》《调解日记》等宣传品牌。深入推进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先后培育了“楚江镇宝塔社区、观山社区、新关镇松林村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为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目前石门县共有法治文化广场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法治文化长廊6个,法治文化墙24面,法治图书室325个,新关镇松林村、二都乡南台山村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楚江镇宝塔社区等1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近两年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10余场次,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6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1万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余万份,解答法律咨询8万余人次。此外,通过深入推进“153172”普法工程,法治教育工作实现了无缝覆盖,该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了交流推介。
三、加强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上水平
立足县情,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具体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律师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信访接待处理,当好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的法律参谋。坚持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对全县所有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走样。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加大。
2016年以来,石门县共有160余家机关单位、企业,326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律师参与县政府信访值班接待330余人次,接待群众5720余人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0余件次。
四、严格公正司法 公平正义看得见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促进公正司法。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加强办案管理监督,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管理和制约。以打造一支德厚能强的政法铁军为目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每半年开展一次政法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大力培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涌现出陈生辉等一大批“十佳政法干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选拔任命10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全县民事、刑事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提高案件承办的透明度。不断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权利,促进公平正义。组织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开展“三联四大”活动,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开设县长热线和书记、县长信箱网上诉求表达平台,实行县级领导每天到接待窗口轮流值班制度,面对面化解了大量信访问题。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法律服务窗口,推行律师坐班制,实行一站式服务,组建法律顾问团,开展“律师进园区”活动。完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组建志愿者队伍,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工作圈”,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证工作,提高公证公信力。
石门县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1个,服务点319个,法律服务志愿点3190个,法律服务志愿者5000名,调解组织36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8个,调解员1754人,省级模范司法所2个,省级规范司法所8个,市级规范司法所15个。仅2018年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7件,办结259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律师参与信访值班接访1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参与案件协调235件,法律援助工作稳居全市第一。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495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5326件,调处成功率96.92%,涉及金额5860.63万元。排查纠纷644次,预防522件,防止民转刑4起涉案11人,防止群体上访14起涉案195人。
石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石门县司法局将在认真总结研究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石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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