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壶瓶山司法所:“三大支点”共同发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直是司法所维护本土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也是充分释放司法行政效能的“三大支点”。
一、“三大支点”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与因果关系。
1.法治宣传是矛盾纠纷与社区矫正的疫苗针。把法律宣传到人,沁润到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动自觉,从思想上维护和谐稳定。
2.人民调解是法治宣传后的再普法,也是社区矫正前的再预防。老百姓的生活中处处难免遇纠纷,当个人无法私了,村居无法调解时,司法所人民调解就应该充分释法悉理,用法律帮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充分化解,避免矛盾激化,甚至出现违法犯罪的事情。
3.社区矫正是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最后一道感召防线。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很多老乡自认为平时生活中不会跟法律“打交道”,认为法律跟自己隔得很远,可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就难免逾越了法律的红线,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个时候更需要用制度管住社区服刑人员,用法律涤荡服刑人员内心。
二、“三大支点”相互支撑,共同发力,撑起本土和谐的一片天。
1.加强三大工作的针对性。每一个乡镇都有每一个乡镇的民风民情。我们可以通过三大工作把准本土乡镇的“脉”,切实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首先,乡镇人口多的地方一般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多,同时,也可以通过社区服刑人员所犯罪行看出本土乡镇的矛盾集中点,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多样的情况下矛盾纠纷的类别也呈现多样性,并且可能出现重复交叉的现象。总结矛盾纠纷类型,分析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别,可以更好帮助我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切实减少同类型矛盾纠纷产生,甚至是同类型犯罪现象的发生。第二,每一次矛盾纠纷的调解既是处理矛盾问题本身,也是一次目标性更强的法治再宣传,更是预防矛盾升级甚至走向犯罪的防火墙。第三,针对走向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既要全面管控,又要个别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正措施,切实提高其遵纪守法的意识,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既达到不敢犯罪的目的,也达到不想犯罪的目标。
2.丰富总结三大工作经验,不断拓展三大工作向纵深发展。把握了三大工作的内在联系与因果关系,我们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把三大工作向纵深拓展,结合当地实情不断总结对于当地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壶瓶山司法所将持续稳固支撑好司法所“三大支点”,持续为当地和谐稳定大局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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