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死亡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近日,常德的大雨一场接着一场,致使沅江水位不断上涨。而气温依旧闷热,持续高温。
6月19日下午,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杨某在班会课后,与4名同学相约到沅江游泳,杨某先下水游泳,当游到离岸一米多远时,突然遇到沅江大水急流,形成漩涡。杨某无法掌控,瞬间卷入了其中,不幸被急流冲走。同行的学生立马报告学校,校方积极组织救援,于当天下午6点左右打捞到杨某,经现场施救无效死亡。杨某父母要求校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40万元,而校方认为杨某19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负本次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愿意赔偿安葬费。因赔偿金额差异太大无法达成协议,武陵区稳定办积极安排部署,并迅速成立由永安街道司法所和庆丰社区调委会组成的调解组,共同进行调解。
6月20日,在武陵区稳定办的主持下召开协调会议。在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心情十分激动,调解人员一方面对死者家庭不幸表示同情,安抚他们的情绪,一方面通过耐心细致的分析劝解,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在一番调解后,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10万元并承担前期打捞费用。
这个结果两方依旧存在分歧,均不愿让步,致使调解陷入了僵局。调解组见此情形,充分利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劝解双方,学生杨某死亡时间,本应是在学校接受教育,学校疏忽管理,有一定的责任,杨某是家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年纪较大,难以再生育,对一个家庭打击巨大。在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现场局面得到缓和,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校方一次性支付责任赔偿和人道主义补偿合计人民币24.3万元及前期打捞费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此次因溺水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再次彰显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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