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调解日记:用心用情化纠纷
临危受命。4月29日中午1点左右,一阵紧迫的电话铃声将我从午睡中叫醒。“马上赶到**社区参加调解!”电话刚接通,陈所长就开口道,我立即收拾好调解资料赶到了**社区。所长告知我,在3月29日,**社区北端东侧压青后柑桔打堆作业过程中,因铲车司机未注意到躲在桔树下的“张嗲”(**社区2组人,79岁),被铲车带进铲斗受伤。**社区当即将伤者送往石门县人民医院急救,因抢救治疗无效,于4月28日晚8点多死亡,现家属及亲友因赔偿、追责等问题情绪激动。因陈所长的爱人与死者“张嗲”有亲戚关系,死者家属申请陈所长对此次调解回避,而我作为司法调解员,被派出参与此次协调工作。
情绪失控。接到命令后,我的心里也有些没底,虽然在法院工作了十多年,从事司法调解工作也有三年多时间,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单独处理死人纠纷。领导信任,我还是沉下心来,决心搞好这次协调工作。我立即着手了解受害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事发经过及事态的发展现状。正在了解过程中,**社区门口传来哀乐声,我出来一看,原来是“张嗲”的亲友见赔偿问题未得到处理,便提来音响,在**社区办公大厅放起了哀乐,大吵大闹,以此来督促调解的进程。我立即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固定证据,向领导汇报,要求通知派出所到现场维持秩序,然后给死者的女婿及其他近亲属做工作,先把音响关了,不能影响社区的正常工作,坐下来谈赔偿的事情。经反复讲解,死者家属将音响提走了,同意坐下来谈赔偿的问题。
一波三折。调解开始,死者的女婿*某某及两个孙女提出:一是要求追查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铲车司机及**公司、**社区、街道办等进行责任划分;三是要求赔偿100万。
对于死者家属的请求,我逐项逐项的予以解释回应,对于责任划分的问题,不是我们此次协调能够解决的,毕竟**公司和铲车司机经通知均没有到场,而街道办和司法所、派出所没有合法的手续均不能对进行强制传唤,责任的划分有待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法院进行裁判。
对于赔偿数额,我向死者亲友宣讲了民事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将湖南省的相关标准一一向他们宣讲,经初步计算,除去医院的医药费外,数额为31万左右。死者亲属表示数额太低,不能接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这时,我想起陈所长平时讲的,调解一是要“用心”,二是要“用情”。我又将死者女婿的几个兄弟喊到一边,给他们讲清楚了当前的现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毕竟“张嗲”年近八十,现在死了还放在医院的太平间,一直拖下去是对死者的不尊重,我提出意见:对于医院下欠的医药费,由社区进行担保,可以先将死者接出来进行安葬,丧葬费也可以先由社区垫付,希望他们做好死者近亲属的工作,尽快协调下来。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反复商量,死者女婿最后提出,除去医院的医药费外,要求社区或者街道办将其他的赔偿款项31万先行支付,再由社区或者街道办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调解出现转机,我马上要求社区主任向街道办领导汇报,经街道办及社区支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由社区先行垫付赔偿款31万元。到此,我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处理下来。但是在确认协议内容的时候,死者的孙女提出,因为死者的女婿是上门的,不能做主,要等其母亲即死者女儿赶回来后再确认协议内容,而死者女儿一直在深圳打工,听闻死讯后才从深圳赶回来,要晚上十点半才会到家。调解再度搁置,而我也作好做整夜调解工作的心理准备,我们所有参与协调的人员都在社区大厅等待死者的女儿回来。
晚上十点半,我突然听到楼上会议室传来哭声和掀桌椅的声音,我赶忙往楼上跑,刚上楼就听到有两个男的在会议室拍着桌子吵,还有一个女的在哭,另外还有一个年轻的女的扬言要将死者从医院拖出来放到社区门口,死者亲友的情绪再一次被激化。我知道,感情需要一个宣泄口,老人的去世,对其亲人的打击是沉重的。对此我没有进行制止,而是表示理解,等了约十分钟后,我才邀请相关领导再次坐下来协调。在协调时我了解到,回来的是死者的女儿及其大孙女和孙女婿,他们对事情的经过等提出了质疑,要求对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和责任划分,调解工作回到原点。等他们情绪稍稳定后,我向他们通报了白天协调工作的情况,并向他们提出目前家属最应该做的事情是让老人家入土为安,至于后续的追偿及责任划分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解决。
经过反复争论和解答,死者女儿提出赔偿款太少了,要求再加十万。此时已是凌晨三点多,调解没有任何进展,所有参与调解的人员也是显现疲态。任务压身,我还是不能退缩,在冷静了半小时后,我和死者的侄儿做起了死者女儿的工作,事情出了,不可能一直拖着,总还是要解决,死者现在医院的太平间快两天了,作为子女要尽孝心,不是体现在追责上,而是让老人入土为安,至于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司法所会联系相关法律援助律师,代为提出诉讼,对于多出社区垫付的部分,还是归死者亲属所有,少于垫付的部分不再要求他们退还。这个结果对于他们来说,目前已经是最理想的了,不能再拖了。我又给死者的三个孙女及孙女婿做工作,不要将事情复杂化,做好父母的工作。
峰回路转。凌晨四点左右,死者女儿及女婿终于同意先前的调解协议,在调解笔录及相关的文书签字、按指印,其他的亲友及参加人都在笔录上签了字。签完字,死者的亲友走的时候说:“辛苦你们了,先前情绪激动,也请你们谅解,感谢你们积极调解,你们的态度让我们满意,不推诿,把这个事情尽快处理下来了。”
办好手续,我收集完相关的资料,开车回家的路上,天边已泛起了鱼肚白。虽然忙碌了一个晚上,又冷又饿又困,但我还是有点小兴奋,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单独处理死人纠纷,能够圆满调解下来实属不易。想想陈所长,在近三十年的司法调解工作中,能够坚守下来,“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也是实至名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以身边的模范为榜样,多学多看,用好“心”、“情”二字,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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