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本是子孙福,让人三尺又何妨
“六尺巷”的故事:清代宰相张英和叶侍郎毗邻而居,叶家修墙院占了张家三尺地面,张老夫人修书到京城,希望张英能摆平邻居,张英在家书上回复:“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看后甚感羞愧,便按相爷之意退让三尺宅基地,邻家见相爷家人如此豁达谦让,深受感动,亦退让三尺,遂成六尺巷。这条巷子现存于桐城市城内,成为中华民族谦逊礼让传统美德的见证。
生活中,若人人都能如张英宰相一般开明豁达,必然可以避免不少矛盾纠纷,但事实并非如此, 3月6日,石门县维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又收到一起为修路占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3月7日工作人员迅速来到峡峪河村进行调解以防止矛盾恶化升级,经走访调查得知:今年2月峡峪河村盛甲等三户合资修建通往自家的公路,需占用盛乙家偏房宅基地,于是在征得盛甲同意后拆除了该偏房,平整了路基,岂知在即将硬化道路时盛丙拿出一份协议,协议上明确地写着该偏方宅基地本属盛丙家所有,是为方便盛乙而借用给其修建偏屋,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而盛乙坚决不承认这份协议。
初次调解,维新镇调委会确认了该块土地权属归盛丙家所有,并向当事人言明修路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必须修。其后明确了两条调解思路:一是以地换地,二是以钱换地。但盛丙家认为多年前为了方便盛乙家已经让出了土地,但盛乙不但不领情还破口大骂实在气愤至极,另一方面盛甲家修建公路明明是占用我家的地却没有与我们沟通商量,极不尊重,所以坚决不让。调解僵持不下,只好搁置等待当事人都心态平和后再行调解。
2019年3月28日,维新镇调委会通知盛丙进行调解,盛丙欣然同意,维新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分析盛丙能同意再次调解就说明并不是真心不想让地修路,只是心中怒气未平,心想这次调解应该“有戏”了。到达盛丙家后工作人员单刀直入提出三点意见:一、作为修路方应顾及别人的利益,特别是在牵涉到别人的土地时,要事先协商沟通,盛丙方提出异议初期,盛甲未与盛丙进行沟通协商理应赔礼道歉;二、修建公路需占用盛丙1.7米宽的宅基地,盛甲理应给予一定补偿;三、修路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同时也方便大家生产经营,邻里之间不能因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一番恳切交谈后,盛甲主动赔礼道歉,并提出给与合理的补偿,盛丙见盛甲很有诚意,心中怨气消了许多,自愿让出1.7米宽的宅基地,不要任何补偿,经过大半天的不懈努力终于让一起发生在峡峪河畔的修路占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俗话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修路本就是造福子孙的大好事,邻里之间让他三尺又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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