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顺利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武陵区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研究决定,2017年5月在武陵区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其中将活动重点放在了河伏、丹洲、芦山这三个乡镇。
5月8日、5月15日、5月22日,武陵区芦荻山乡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分别到金狮堤村、罗家岗村、岩桅子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19日上午,丹洲司法所举办了“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5月23日,武陵区河洑镇司法所联合河洑镇综治办,在南湖村开展了一次农村民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与综治办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讲解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候选人资格条件等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耐心介绍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办理的相关程序。此次活动累计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等普法资料600多册,印发《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知识十问十答》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参与群众达1800余人次,接受咨询500多人次,现场气氛热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