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治鱼变“药鱼” 两地联调息干戈
5月23日上午,一场持续了半个月之久的矛盾纠纷在澧县如东镇和小渡口镇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终于尘埃落定,两位纠纷当事人在澧县如东镇司法所内握手言和。
5月初,澧县如东镇鱼塘养殖户余某承包的十几亩鱼塘突然出现了大面积鱼病现象,这让老板余某慌了神,遂到小渡口镇某鱼药商店购买了鱼药撒到自己的鱼塘内。可没过几日,余某的鱼塘不仅没有出现好转,反而出现了大面积死鱼。望着水中泛白的一片,眼看一年的收成打了水漂,心急如焚的余某火急火燎地冲到鱼药店找老板孙某讨要个说法,余某声称孙某卖的鱼药药死了他家上万斤鱼,要求孙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对于余某的赔偿要求,孙某那边坚持认为对自己贩卖出去的鱼药绝对没有质量问题,认定主要是由于余某用药过量以及本身鱼染的病比较严重所致,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断升级,无奈之下,余某向如东镇司法所所长皮志平求助。
皮志平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纠纷牵涉两地,于是联系上了小渡口司法所所长赵大华,一起共同商议处理这起横跨两镇的经济赔偿纠纷。在走访调查过程中,皮所长从当地村干部口中得知,余某鱼塘死亡的鱼的重量仅为2000斤左右,与此前余某自身叙述的上万斤有重大出入。在此情况下,皮所长做起了余某的思想工作,希望余某从实际出发,各自退让一步,降低自己的赔偿标准,争取和平解决纠纷。孙某那头,赵所长通过耐心地劝说,希望孙某站在余某的角度,给予余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一番劝说下,孙某通情达理的表示愿意赔偿余某部分经济损失,最终,在两位司法所长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孙某赔偿余某6000元的赔偿协议。至此,一场横跨两镇的经济赔偿纠纷案件在两地司法所的协作调解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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