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一线 帮扶农民工维权
今年以来,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多措并举,致力为农民工提供最为贴心的援助服务。
一、畅通“绿色通道”,竭诚为外出务工农民工维权
今年四月,法援中心来了一位拄着双拐申请法律援助的特殊当事人。郑某,津市人,五十六岁,2015年在外省一家工厂打工期间因工受伤致残,郑某受伤后考虑到自己不是本地人,时间、精力、金钱都耗不起,自己又是农村人不懂法律,所以受伤后唯有听从工厂的安排。但是工厂却以欺瞒手段,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出来之前,与郑某私下签订了所谓的“保密补偿协议”,之后就让郑某回家。郑某受伤至今已经超过两年时间,目前仍然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出行也需要借助辅助工具。郑某意识到自己当初与工厂签订的协议是不合理的,自己上当了,加上现在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唯有寻求法律援助。针对这起特殊的案件,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场作出给予援助的决定,帮助郑某赴外省维权,还其一个公道。今年为让外出务工人员感受到来自家乡政府的支持和法律背后的温暖,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在外务工农民工的维权帮扶力度,畅通维权通道。郑某并不是一个人,他代表着一个群体,代表着千千万生于农村,却常年奔波在外的广大劳动者,他们是我们的乡亲,是我们的邻里,如何为他们多尽一份心,帮助他们感受公平正义,我们要做的还有太多太多。
二、加强部门协作,全面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
法律援助是一项服务民生的大工程,单凭一个部门或几个工作人员肯定没有办法做好这篇为民、亲民的大文章。因此2017年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点:一是深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工作实效。借助成熟的公共法律市、镇、村三级服务体系,让各个站点直接受理审查就近的困难群众援助申请。而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因身体原因无法向法援中心提出申请,又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群众,采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直接受理,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实地调查核实的方式,保持维权通道的快捷、畅通、高效;二是加强部门沟通,今年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及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互动沟通机制,在法院及仲裁机构配备法律援助手册和名片,当事人可以更为便捷的知晓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机制,便于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援助服务;三是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为外来务工人员等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对有事实证明为保障其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先予受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在按照以往法援制度开展工作的同时,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贴心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
三、丰富维权形式,助力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
一是利用乡村法治夜话、法律援助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等各类行动,在闹市区、人口密集区,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下乡村或者社区开设法律讲堂,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知识,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时,拍摄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题宣传片《法援立案记》,以法制宣传车宣传法律援助专题片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
二是推行“诉讼+调解”新模式,对于一些有调处空间并且适合调解的案子,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建议当事人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再进行诉讼。这种灵活机动的机制,可以随时根据案情来变化我们的处理模式,这种“诉讼+调解”新模式即快速便捷的解决了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减轻诉累。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