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澹司法所“三字”工作法为村居换届选举保驾护航
自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澧县司法局澧澹司法所根据该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职能,全力维护街道村级换届选举时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为街道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早”字当头,突出矛盾纠纷源头尽早防范。2015年,澧澧澹街道在农转非的大背景下,各类矛盾更为复杂。在此情况下,澧澹街道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分社区(村)挂钩负责,实行包片、包户、包人的“三包”机制,规范了全街道各类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社区(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加强社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让当事人在矛盾纠纷发生第一时间能够找到处理矛盾纠纷的组织或个人,由社区(村)先行处理,纵向上建立街道、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预警制度,横向上发挥派出所、民政所、综治办等单位联动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左右呼应,矛盾纠纷信息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排”字为主,突出矛盾纠纷排摸合力化解。坚持社区(村)每周和街道每半月排查合力化解相结合制度,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轻重缓急妥善处置,对多发案件、苗头性问题、疑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解决预案;积极借鉴并学习“大堰垱经验”,合力化解纠纷。
三是“实”字为重,突出打牢矛盾纠纷头道防线。层层签订矛盾纠纷调处责任状,细化社区(村)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县局“以奖代补”机制,不断激发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责任心与热情心。加大调解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明白人”参与并指导调解;通过组织现场指导、以案释法研讨调解技巧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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