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澧澹司法所三个常态化提高人民调解水平
4月10日,湖南澧县澧澹街道的黄某跟向某高兴的走出澧澹司法所,两人终于冰释前嫌,重新握手言和。黄某跟向某因邻里矛盾纠纷找到了澧澹司法所调解员胡平华,经胡平华多次做二人思想工作,二人终于消除了双方心中的“仇怨”,重归于好。
这是澧澹司法所今年年初以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澧澹司法所在上级司法机关的领导下,立足“三个常态化”,稳步提升人民调解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月至今,司法所共调解案件19起,解决19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排查矛盾隐患18起,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隐患排查”常态化。通过组织街道、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每月定期开展隐患矛盾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摸底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调解组织对隐患纠纷随时排查预防、梳理登记的常态化意识,有效维护了全街道社会稳定。
二是“信息上报”常态化。通过健全完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制度,强化调解组织及时上报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线索,切实增强调解组织的维稳意识,有效预防了群体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是“立卷归档”常态化。依托“以案定补”激励制度的不断完善,强化各级调委会立案调解卷宗的及时归档整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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