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八化”措施严密社区矫正管控网络
2017年,澧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探索“1+6”的矫正教育模式,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以“八化”措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审前调查深入化。深入全面地了解被调查对象的性格特征、犯罪成因、犯罪前表现、思想心理状态、家庭经济状况,社会矫正环境等评估要素。通过实地走访被调查对象居住地村(社区),对被调查对象亲属、邻居和当地干部进行面对面调查,客观、公正地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调解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可靠性。
对象接收规范化。完备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衔接手续程序。司法所严格按照接受规范程序,对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做详细审核,确保法律文书合法、无遗漏。
矫正方案个性化。根据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综合矫正人员犯罪类型、犯罪原因、再犯罪风险等具体因素确定矫正管控等级,精细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推动矫正工作科学化。
日常监管制度化。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从日常报到、定位抽查、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各个环节全方面的管控。局社区矫正股抽调专人每周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报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各司法所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教育矫正常态化。探索社区矫正教育“1+6”模式。即实行一套标准的入矫程序,实行六个依托教育。一套标准的入矫程序是社区矫正人员入矫阶段实施“观看入矫视频-入矫测试-入矫宣告”的程序,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树立社区矫正权威。依托县工读学校、津市监狱、职工学 校、心理矫正小组、安置帮教基地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教育矫正,探索社区矫正人员统一的行为规范化训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规范整训,促使其矫正行为进一步规范。
考核奖惩公开化。强化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对综合评定良好,再犯罪风险小的社区矫正对象适当从宽执行社区矫正措施。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实施警告、收监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威慑其他社区矫正人员,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帮困扶助个性化。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制度。加强临时性安帮基地建设,落实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低保和临时困难救助申请,严格落实监狱服刑人员的必接必送制度,推进“情暖高墙,关爱孩子”的联合帮扶工作。着重提高安置帮教对象自食其力的能力,确保安置帮教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解矫宣告程序化。规范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程序。严格落实解矫公开宣告,发放宣告书,对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形成良性刺激,从而提升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效果。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