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头”工作法让村级换届有“选头”
近日,澧县梦溪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引导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合法、有序地参与选举,镇司法所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积极助力村"两委"换届选举,使得换届选举越来越有“选头”。
一是“普法宣传要舞活龙头”。充分发挥司法所普法牵头职能,结合“七五”普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联合镇纪委、综治办、广播站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通过大走访、大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宪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居)两委换届“八个严禁” 等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干部群众对换届纪律的知晓度,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有效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选举、支持、拥护选举的自觉性。
二是“矛盾纠纷要掐灭苗头”。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涉及到部分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容易产生矛盾,解决不及时,甚至可能出现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为消除不稳定因素,通过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商机制,该所多次会同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协调会议。全程指导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疑难纠纷化解,主动介入调处涉及村务管理、重大工程等相关社会矛盾纠纷。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苗头,第一时间介入,主动充当调解员,积极化解矛盾,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特殊人群要浪子回头”。在村居换届选举期间,司法所集中开展了对社区服邢人员和邢释解矫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帮教小组、保证人等作用,及时掌握重点对象思想汇报和表现情况,并做好法律宣讲和解释工作,并对以上人员定期重点监控,引导他们积极配合换届选举工作,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消除各种潜在隐患。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释解矫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并告诫他们要珍惜现在服刑环境,决不允许给选举添乱,浪子回头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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