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澧澹司法所“五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消除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澧县司法局澧澹司法所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坚持走五个步骤,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助力2017年度“民调”工作。
强化排查明范围。每月月底,司法所工作人员会把社区(村)级调解委员会摸底排查情况统计上来,将符合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转入调解程序,不符合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及相关部门,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力争使矛盾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耐心倾听稳心态。通过倾听了解案情,司法所让当事人通过倾诉宣泄情感,调整心态。倾听中注重人性化,比如为当事人让一次坐、递一杯热茶等,尽量让当事人感到工作人员对他的尊重,对稳定当事人激动的情绪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走访调查清事实。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在陈述时,大都刻意强调对其有利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避重就轻,司法所调解员不会只偏听一面之词,一定要下村走访相关人以及社区(村)干部,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到问题的关键点。
准确定性定方案。司法所调解员弄清案情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性格、家庭、人际关系、申请调解事项等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解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注重回访固成果。司法所采用实地回访与电话回访相结合方式,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复发。在回访过程中,调解员积极向当事人和相关群众讲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把回访当成一次普法宣传,通过调解回访达到“调解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防止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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