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行走在基层
司法行政工作,相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能既陌生又熟悉,就是在这小小的天地里,澧县基层司法工作者在这平凡的岗位上演绎着人生中最浪漫的“微电影”。
在这里,“东方一枝花”悄悄生根发芽,为基层群众带来丝丝芳香。2016年7月的一天,澧县骄阳似火,一场因新建房屋而引发唇枪舌剑的矛盾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打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调解“小战役”,双方一扫往日挥之不去的阴霾,迎来久违的“彩虹”。
“浪子回头金不换”,这是基层司法工作者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也是基层司法人对待社区矫正工作最真实的体会。李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缓刑,法律意识的淡薄让李某认定自己的行为没“犯罪”,只是出于帮朋友,意气用事。基层司法人没有放弃他,而是用最真挚的情感和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相结合去感化他。渐渐地,峰回路转,李某低下了悔过的头,并表示会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都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基层的法律宣传之火不仅可以燎原,还可以在整个基层大地熊熊燃起。基层司法所的法律宣传硕果累累:在广袤的农村,基层司法工作者穿梭在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民朋友送来法制“甘泉”;在街道社区,他们走街串巷,为广大市民朋友带来法律“春风”。一幅幅法律宣传栏,一辆辆法制宣传车勾勒出了一幅幅最美的中国风情的“山水画卷”,村村小喇叭的那一句“大家晚上好,现在是法制播报时间”成了农村茶前饭后最美的“主旋律”。正是这样优美的“主旋律”洗礼着成千上万的基层群众,筑起一道预防违法犯罪的高墙。
在这里,矛盾纠纷能顺利化解;在这里;曾经的“浪子”会洗心革面;亦是在这里,普通群众懂得了用“法律”这把利剑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行走在基层司法行政干线上,基层司法工作者收获着生活中的“小浪漫”,法律成了每个基层司法人的贴心“小情人”,他们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用一颗真诚的心与司法行政事业结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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