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澹司法所“普调”结合效果好
澧县司法局澧澹司法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调解前讲法、调解中明法、调解后析法,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澧澹司法所采取“普法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别,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纠纷当事人实际情况,丰富普法条文表述形式,力争使不同层次的人都能够看得懂,用得上。
通过法条法理的阐述、调解员“以案释法”的讲解,引导各方依法律轨道进行调解,做到句句有规定,条条有依据,使当事人随时随处都能找到与案件情节对应的法律规定,做到胸中有法,心中有数。澧澹司法所对已调解完毕的案件,按时进行回访,积极做被回访人的思想工作,敦促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真正懂得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的头脑,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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