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租赁惹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真是太感谢司法所的同志了!这都一年多了,今天我终于收回了自己的土地”。近日,家住澧县码头铺镇三观寺村的村民徐某逢人便说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调解收回了自己租赁出去的土地的事情,脸上满是喜悦。
2005年,徐某将自己位于澧县原码头铺供销社后院出租给被申请人张某。租期10年,每年租金1200元,双方协定1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2015年十年期限到期,按照协议徐某欲将其租赁的土地收回,但是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阻扰,对外宣扬那是自己土地。在百般无奈下,徐某找到了村委会以及司法所从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的态度一直比较蛮横,坚持不肯承认土地的归属权属于徐某,并且一再的回避调解。
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当事人徐某的合法权益不受更大的侵害,司法所调解员只得从长计议寻找事情出现转机的突破口。考虑到当事人两家本来感情特别好,调解员协同村委会干部多次上门进行耐心性劝说,经过三番五次的调解,一年多的时间里,调解员风里来雨里去,心里的石头始终落不下地。在长达十余次的调解,多次协调会的召开,多方力量的不懈努力下,事情在2017年的初春终于出现了转机,考虑到双方之间多年的感情,当事人张某终于愿意履行当初立下的协议,同意将租赁的土地归还于徐某,并且就此事给徐某道歉,至此,一场长达一年多的纠纷调解积案在码头铺镇对方力量的调解下终于尘埃落定,确保了一方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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