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三规范”司法行政服务建设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澧县司法局通过“三规范”措施,狠抓县法律服务中心及镇街站点服务规范建设。
一是站点建设规范化。以村居为单位,充实站点法律宣传资料,完善法律援助者的电话和工作信息公示制度,全县法律服务站点标识统一规范,确保站点建设规范整洁。
二是档案建设规范化。强化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档案的健全、完善工作。按规定统一使用规范簿册,按要求及时归档立卷,统一法律服务各类工作文书,开展优秀案卷评选,确保站点管理、业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是服务工作规范化。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认真落实政务服务“说话和气、办事公平、内务整洁”的要求,完善复杂纠纷合议、学习例会、接待登记、排查回访、请示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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