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强力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规范化建设
近日,为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员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澧县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激活了农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一是财政保障经费。年初,澧县司法局根据去年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编制了年度经费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县级财政落实经费30余万元,镇(街道)财政落实了本地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本工作经费。
二是规范制度。3月初,澧县司法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澧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突出以下几特点:奖励对象全。奖励对象增加了专业性、行业性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聘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分类细。根据农村矛盾纠纷小、多的特点,增加了口头调解和按简易程序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类型。奖励标准硬。为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新增加了人民调解协议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奖励标准。
三是严格工作流程。为确保 “谁解调、奖励谁”原则执行到位,制订了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十二步工作流程。即: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员登记、人民调解员材料报送、材料初审、登记表初审、材料上报、材料统计与核查、打分、抽查与奖励金计算、审核、领导会签、打卡发放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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