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齐心协力争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
2016年,石门县司法局在局党组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积极与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衔接,文明创建工作一步一脚印、层层抓落实。通过一年的夯基垒台、铺石筑路,最终通过市县考核,获得“市级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17年3月1日,石门县司法局在五楼会议室隆重举行争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启动仪式,司法局各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同志们,创建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的号角已经奏响 …”石门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叶长青正对干部职工热情动员。他说,新年伊始,《石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创建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的申请报告》已递交县文明办,全局要从“加强领导、营造氛围、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四方面助推创建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各负其责,按照方案,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推介“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活动”等,积极营造创建氛围。此外,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多向其他单位学习经验,确保各项创建内容落到实处。
石门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爱国告诫全体干部职工:创建忌搞花架子,既要轰轰烈烈,更要扎扎实实。全局要把创建工作当作2017年重点工作来抓,做到“一周一汇报、一月一检查”。要以创建“省级文明窗口单位”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