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获评全市目标管理先进
从2月22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获悉,石门县司法局获评2016年度常德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这是该局继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悉,2016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强履职,优服务,严管理,全力为平安石门建设,为县委、县政府“五大战略”的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全年整合资金250余万元,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县局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中心”建设,结合石门实际,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346个村(社区)建立起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并指派了一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负责联系,形成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通过开展“法润三湘”、“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 “法律援助伴你行”、“法律扶贫”等系列特色活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权民生,开展脱贫攻坚。据统计,201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5件,公证850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起,组织律师参与县政府接访和重大事项的处理共300余人次,从源头防范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县委县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凸显了“保驾护航”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