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四个常态化”力促矛盾纠纷化解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县和谐稳定,澧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把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全力贯彻“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难事不出县”的目标,力争在2016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前提下为2017年工作再添华章,澧县司法局将“培训学习、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立卷归档”四项工作常态化,全力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建设。
一是“培训学习”常态化。为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素质,稳步提升调解水平和调解成功率,县司法局通过定期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培训学习,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工作能力,让基层调解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隐患排查”常态化。澧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落实“周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全面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将“3+x”民主评议调解模式在全县推广,通过组织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每月定期开展隐患矛盾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摸底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调解组织对隐患纠纷随时排查预防、梳理登记的常态化意识,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三是“信息上报”常态化。通过健全完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制度,强化调解组织及时上报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线索,切实增强调解组织的维稳意识,有效预防了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四是“立卷归档”常态化。依托“以案定补”激励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升基层各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热情,强化各级调委会立案调解卷宗的及时归档整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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