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司法局:全面落实“三大保障” 创新推进“七五”普法
今年是“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局之年。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如何创新“七五”普法宣传方式,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问题。我们的想法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三大保障”,创新推进“七五”普法,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时效,早日实现石门县“武陵山片区经济强县”建设目标。
一、人员保障要到位。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任务。他们既要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又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还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自觉落实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各级领导机构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树立法治建设总揽全局工作的普法思维,着力创建“大普法”格局。 二是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队伍。县、乡、村都要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机构,党政一把手带头抓,亲自抓。各单位要配备一名法治专干,明确职责,专抓“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壮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队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普法排头兵的作用。
二、 经费保障要到位。“车马未动,粮草先行”。要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的经费保障力度和检查力度,在县直机关层面、乡镇街道层面、村居(社区)层面形成行之有效的贯彻机制,全方位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县直各单位要全额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经费,做到年初有预算,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和专项、重大活动按标准按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二是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必须按照人均不低于0.2元的标准,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到专账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三、措施保障要到位。一要创新普法平台。在开展好“法律六进”“法治文艺进五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国家宪法日”等常规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形势,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打造《法治石门》媒体普法平台和搭建“石门全域旅游”流动普法平台,突出宣传服务移民群体、脱贫攻坚、石门柑橘、校园治理、石门旅游等重点,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司法伴你行活动”,建设一个“法治文化中心广场”和一批“乡村特色法治文化广场”,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培育山城特色法治品牌。二要认真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强化绩效评估考核。督导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普法主体职责,确实种好普法“责任田”。县依法治县办将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年终考评,及时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达到表彰先进,促进后进的效果。三要全面开展“法律体检”。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县直各单位要对近三年来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乡、村各级组织,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法律保障。四要继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在保证每个村居三名“法律明白人”参训的同时,乡镇政府的全体工作人员、村居支部书记都要自觉参加,还要动员吸收乡村“五老”人员主动参与,力争达到每年2500人次的培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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