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年度矫正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年初以来,澧县司法局遵循宽严并济的管理方式,秉着“严管理、强教育、促回归”的理念,在强化各项管理措施,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的同时,狠抓矫正对象的矫正教育工作,注重管与教相结合,切实从根本上深挖矫正对象内心深处的悔罪意识,达到治本的目的。元月以来,在澧县司法局的管理下,全县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这一可喜数字的背后,彰显的是澧县司法人员全心全意服务于社区矫正事业的责任与担当。
多项建设保稳定。一是规范性制度建设,澧县司法局根据上级司法机关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指导下级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格化管理;二是矫正队伍建设,按照“四帮一”的原则,每一位矫正对象安排有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社区(村)干部、家属进行“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切实有效地保障矫正管理无漏洞。
管教结合促回归。矫正的最根本出发点是通过社区矫正达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作用,唤醒矫正对象内心的悔罪意识。从这点出发,各司法所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学习,坚持两个“八小时”不动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严格按照司法局的管理规定严格矫正对象的请假制度,坚持“小事不准假,大事走程序”,强化对手机定位管理,做到矫正对象“人机不分离”,司法所管理人员随时随地掌握矫正对象活动地点信息。
定期点验强管理。县司法局定期对各司法所矫正管理进行验收和检查,对出现的各项问题积极批评指正,并指导各司法所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采取随机抽查电话以及核对网上手机GPS定位等方式查看矫正对象管理有无漏洞,保证司法所各项管理准确、到位,切实性防止了脱管漏管隐患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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