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以优质服务提升公众满意度
今年年初以来,澧县司法局以各项制度建设到位力促服务到位,以四项基本措施努力提升公众满意度。
宣传教育连成片,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一是以“安全感、满意度”为新的主题,澧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在全县各个辖区开展双提升系列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开展寓教于乐的文艺活动等多元化法制宣传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同时利用新媒体“澧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信息,帮助提升公众法律知识水平,同时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二是在全县各镇(街道)、居民小区以及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置“司法行政便民服务公示栏”,把司法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展现在群众的眼前,让群众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所工作,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和电话咨询。
矛盾纠纷快速调 ,切实促进群众大和谐。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建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及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三级调解网络,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针对各项疑难复杂纠纷积极推行各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实现了全全村(社区)都配备一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切实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帮助,践行“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难事不出县、矛盾不过夜、不上交”,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设立专门性调解委员会,同时吸纳精通该方面法律的律师到调解队伍中来参与调解,为调解的成果增添“砝码”。
法律服务送上门 ,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湖南省司法厅的要求在全县各街镇司法所设立公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以及居民集中点设立公法律服务站,站点结合辐射成一张法律服务网络,在依托站点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同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的法律资源进行整合,进村入户为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深入到群众家中为伤、残、孤寡老人做好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的,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最大限度实现了质量与效率的相对统一,对外为民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特殊人群严把控 ,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两类”人员的严格管控工作,坚决“黄线”不可逾越,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一种常态性机制来抓。一是指导各司法所深入开展“两类”人员家庭走访工作,切实了解“两类”人员近期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状况;二是保障定位手机的使用,并做到“人机不分离”,以便让矫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到矫正人员的活动范围,对于无正当理由脱离活动范围管控的人员,严格给予警告处分;三是进一步完善“两个八小时”工作,县司法局定期对下属19个街镇司法局进行教育以及公益劳动检验工作,对于“两个八小时”工作开展较好的所给于一定的奖励与表扬;四是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注重对矫正人员的真情帮扶,对于思想状况不稳定以及家庭状况较为困难的矫正对象,各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入户进行心理疏导工作,并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渠道,保障其安心在社区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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