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 日活动
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当日下午3点,由石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石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石门县教育局等组织的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活动在石门县第六中学隆重举行。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珍,石门县关工委副主任詹腊珍,相关单位领导及该校师生共130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邀请了石门县委党校副校长杨全维、石门县“青少年普法宣讲团”成员王渊渊进行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结合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深入浅出,绘声绘色,赢得全校师生热烈掌声。
讲座后,县关工委、司法局为全体学生赠送了宪法知识读本。全体师生手托宪法知识读本,对着国徽庄严宣誓,使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理念深深铭刻在师生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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