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妙招”健全石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石门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服务民生做为目标任务,立足职能,整合资源,统筹推进,通过“借东风”、“吃点菜”、“请顾问”三大妙招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凸显措施便捷、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品牌效应,共受理、指派、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9件,办理各类公证727件,开展各类法治培训700余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借东风”,整合资源,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今年省政府将石门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年底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考核。我县借该项目的东风,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施工,将“两个中心”的办公地点设置在县司法局。工程自6月底开始启动,目前已经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行。通过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资源整合,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窗口服务,将便民服务落在实处。一是改变了原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与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分离导致当事人楼上楼下来回跑的尴尬处境,实现三个窗口一字排开,并在窗口分别安排律师轮流值班,保证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实现了公证处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互动,对于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当事人,实行即时申报即时审批,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公证费用负担;三是开辟了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众提供现场公证、法律咨询到家等上门法律服务,赢得了受益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吃点菜”,因需施教,创新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模式。今年我县“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一改往日由各乡镇(街道)选2-3名代表参加,集中到县城吃“大锅菜”式的培训方式,变成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将需培训的重点法律上报至县依法治县办,由县依法治县办审核后统筹安排县普法讲师团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课,然后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授课。这种“吃点菜”式的培训模式让各乡镇觉得耳目一新的同时,将培训受益人群由各乡镇(街道)的综治专干、法治专干扩展到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居)全体委员。据统计,培训班共举办22场次,共培训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1800余人,是原来培训受益人数的30余倍,有力提高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不少干部尤其是村(居)干部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对他们来说可谓是一道既合口味内容又丰盛的“法律大餐”。
三、“请顾问”,攻坚克难,提供全方位“保姆”式公共法律服务。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村(居)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安排了1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实施一对一联系,为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石门县天德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县招商引资浙江民营资本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小水电开发投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股东结构复杂,经营理念分歧,亏损十分严重,仅银行负债就达3400多万元,原股东已失去经营信心,企业处于“僵尸”状态,今年年初,有民营资本投资人愿意进行股权介入,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对原有的股东结构进行重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原有股东和意向投资人共同找到县政府,请求县政府居中权衡,面对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和股权争议,县政府果断指派法律顾问为此次股权变更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务必促成“双赢”局面。从协商谈判以及股权整体转让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直到今年五月底,历经三个月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顺利完成交接,企业逐步走上了正常经营的轨道,双方对县政府指派法律顾问全程处理此次股权转让手续表示十分感谢,并对该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表示非常满意,据悉新任公司管理层已聘请该名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为公司重大决策把好法律这道大关。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石门县将根据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各项服务措施,不断规范各类服务制度,不断创新各种服务形式,着力打造“法治石门”、“平安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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