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四举措弘扬“敬老”美德
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澧县司法局以四项举措积极落实“敬老月”活动,努力营造尊敬、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的社会风尚。
一是强化敬老法律宣传。各司法所积极开展适应老年人特点,易于老年人接受的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村村响广播、公示图版等基层群众乐见的方式宣讲《法律援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老年人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提高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是强化窗口敬老服务。澧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办理手续。配合镇街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落实,村组上的老人可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镇街法律服务站指导老人办理申请手续;对于有公证需求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引导服务和预约服务。
三是推动网络敬老宣传。司法局通过运用微信平台等网络传播工具,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爱老”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积极为老年群体提供在线的法律服务,并大力引导和教育他们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涉老纠纷调解。各司法所积极应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涉老纠纷,采用“3+X”的纠纷调解模式,配合和解、调解等非诉手段,解决老人家庭中的矛盾纠纷解;加强周排查,在既保护老年人自身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和睦的前提下,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入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为老年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